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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自然资源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,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。通知指出,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、别墅、酒店、公寓等房地产开发,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。
有关方面在提出相关要求的同时,更应当提出保护的具体措施与办法。其中,如果属于圈地行为,即便当地政府与投资者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,只要没有达到产业融合的目的,尤其是没有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发展产业,或者圈地后没有投资产业,政府有权无偿回收。不仅要回收,如果土地受到破坏的,还要投资者对土地进行复耕。
这些年来,城市在发展过程中,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,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很快,已经占用了大量耕地,迫切需要通过拓荒、清理未按用途建设项目、整治圈地等手段补充耕地。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,再增加新的耕地占用,再浪费耕地,18亿亩的耕地红线就真的有保不住的风险,就真的会带来粮食安全问题。
农村要发展产业,要实现三产融合,并不一定非要大量占用耕地。凡是想通过占用耕地来发展产业的地方,都是没有思路与想法的,也是没有发展产业能力和本领的。所谓本领恐慌,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如何发展上,如何拓宽新的思路上。农村要实现三产融合,最根本的就是要在思路与想法上下工夫,要能够真正做到集约用地,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大力度的发展上。
总之,在推进三产融合中,绝不能放松对土地使用的管理,不能让资本的牙齿咬坏农村的土地,不能让资本到农村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。农村要发展,农村的土地资源更要保护,这一点,绝对不能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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