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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全省预计有16.5万套保障房在今年竣工,这些房源分配时,将有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在现场监督摇号、配租,给保障房分配“把关”(海城房产网)
日前,辽宁省保障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,专门就保障房分配,提出具体要求,“六公开一监督”成为我省确保分配公平的“法宝”。
须四级审核两次公示
分配政策公开,是“六公开”的首要要求。省级层面要求全省各地通过媒体、公告栏等政策公开,多渠道、多层面向社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。
各地保障房分配,还必须执行四级审批、两次公示制度。四级审批分别包括社区、街道、区(县)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审核,审核结果还要通过街道、市(县)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两次公示。
收入、住房情况等信息将公开
保障房分配给了哪些人,职能部门也必须进行公开。按照通知要求,我省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房屋分配,其已经受理的申请对象家庭收入、住房情况、家庭人口等信息,都要依法进行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保障房房源本身也要向公众通报,各市、县要通过网站、报纸、现场公示牌等方式,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,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名称、建设地址、建设方式、建设总套数和房源的户型、面积、交付期限等信息。
同时,还要公开通过购买、改建、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房源信息。
代表委员将到现场监督摇号
在分配过程公开方面,我省要求各地在保障房分配的整个过程实行联审制度,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等相关部门,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进行综合评定,确保申请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,坚决杜绝暗箱操作。
对已分配到实物房源和已获得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,我省将根据公示的不同区域,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,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,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监管。
除各级政府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外,我省还要求各地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监督员等到现场对摇号、配租、配售过程进行监督。
如果有群众对某项保障房分配工作提出具体投诉,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调查、限时办理,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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